
中新網黑龍江新聞12月21日電(郭富山)當你面臨無休止的騷擾電話或是遭遇沒完沒了的推銷時,你的個人信息可能被泄漏了?墒沁有一種情況,就是在你的手機卡開通那一刻,個人信息便不知不覺泄漏了。這又是怎么一回事?
張某某系黑龍江省某農場手機店店員,郭某某(另案處理)系手機店店主。2021年2月,接單員李某某(另案處理)通過微信群添加店主郭某某為微信好友后,向其推薦新業務,并將其拉入創建的拉新業務微信群中。店主郭某某將店員張某某拉入該微信群內。張某某首先通過李某某在微信群中發送的二維碼進行掃碼,利用到手機店中辦理開卡業務客戶的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注冊 APP 賬號,然后將截圖發送給李某某。這樣,每天李某某會按照每單業務3元至30元不等的單價,給店主郭某某結算錢款,郭某某再將錢款利用微信轉給張某某。2021年2月至6月間,張某某共通過郭某某微信轉賬非法獲利人民幣5478.5 元。
因張某某早在2020年7月就與李某某相識并單獨從事新業務,累計非法獲利人民幣 24971.99 元,店主郭某某并不知情。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張某某合計獲利人民幣30450.49 元。經偵查,張某某于2021 年7月7日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12月1日,紅興隆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合被告人張某某無前科劣跡,認罪認罰態度好,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張某某違法所得30450.49元,并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依法沒收作案工具手機一部。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在辦理電話卡時盡量去正規運營商網點辦理,手機的驗證碼不能隨意告知他人,他人使用自己手機時,一定要做到“眼不離機”,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一方面要加強防范意識,注重個人信息的保護,另一方面要提高法治觀念,防止因法律意識淡薄而誤入歧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