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1:
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時間延長至2023年1月20日
哈爾濱市各參保企事業單位(含中省直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3年度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哈爾濱市2023年度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時間將延長到2023年1月20日(2月起基數調整,對1月進行補收)。
一、申報方式
參保企事業單位用火狐或者谷歌瀏覽器登錄哈爾濱市失業、工傷保險網上申報系統(http://221.207.175.178:7985/enterpriselogin/),進行2023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
二、職工繳費工資的構成
(一)參保企事業單位應以參保職工個人2022年度(2022年1-12月)月平均工資作為職工2023年度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二)按照《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精神,職工工資收入總額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三、有關要求
(一)由于我市將按照黑龍江省統一部署即將切換上線,參保企事業單位務必在新平臺上線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確保2023年度職工繳費基數按時啟用,從而順利實現新老系統數據正常切換。如單位未按期申報,新平臺上線后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二)參保企事業單位須認真核對2023年度參保職工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名單中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如發現差錯,須及時辦理人員變更和人員信息變更。
(三)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是保證核算職工失業、工傷保險待遇的重要事項。參保單位須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對瞞報、漏報、少報的單位,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提示2:
2022年度失業保險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至年底
哈爾濱市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
2022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一次性擴崗補貼政策、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保障擴圍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請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和個人盡快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一次性擴崗補貼可登陸“哈爾濱市金保網上申報系統”(http://221.207.175.178:7985/)申請;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可關注“哈爾濱市人社”微信公眾號“特色服務-失業補助金專區”申請,或登錄“國家社保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申請。
政策依據
No.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
No.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
No.3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和對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22〕10號)
No.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拓寬失業保險助企擴崗政策受益范圍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52號)
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2年12月22日